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02-18
- 来源:
- 浏览:526
各有关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结合全省2020年1月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执行情况,现就做好当前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各有关州(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复工复产工作。要落实好重点项目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用工、原料、资金不足等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二、抓紧做好完工项目验收工作。对已完成投资、但未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的项目,请各有关州(市)要根据疫情发展状况,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开展项目完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要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相关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克服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等消极问题。
三、认真解决项目投资完成率低的问题。截至2020年1月,64个项目中仍有8个项目未完成投资,其中3个项目投资额低于30%。针对个别州(市)多个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投资完成率低的情况,请涉及州(市)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投资和资金支付力度,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的顺利完成。
请各有关州(市)认真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梳理,于3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红兵 0871—63113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