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 时间:2019/12/19 16: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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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昆明市财政局已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将绩效管理重心由过去的事后评价为主,转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贯通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首家建成了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昆明市在2017年探索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搭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平台,出台了《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使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得到建立。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出台了《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环节中“绩效目标管理”单独建章立制,从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目标的批复、绩效目标的结果应用等方面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做了系统而明确的规范,以制度办法的方式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此昆明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了抓手和依据,工作步入正轨。

三、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为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健全预算执行进度监督、考核机制,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结果应用,为提高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开展绩效评价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发现预算执行结果是否偏离绩效目标,可以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可以改变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中“重分配,轻效果”的思想。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评价程序、改进评价方法、统一评价标准、强化结果应用,昆明市围绕“教方法、定标准、重应用、强考核”这一主线制定《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既可以作为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操作指南;又为改善评价工作基础,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五、完善绩效考核

近年来,随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级各部门的支出责任意识和“重绩效、讲绩效”的预算管理理念逐步树立,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已逐步健全,我市2016年印发的《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难以满足现行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要求,为此我市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着重于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有效性,侧重工作力度,更注重实际效果。

至此,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具体操作办法已建立完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已经形成,建成了事前有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审、事中有绩效运行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应用、工作结束有考核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对下一步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提质增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