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大力支持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最高可获5000万元奖补

  • 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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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昆明信息港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昆明市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支持基金聚集发展、鼓励私募基金扩大投资、优化基金配套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5项工作内容,将进一步优化基金业发展环境,促进基金业在昆明市规模化、聚集化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措施》,将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昆明市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按其实缴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在0.5亿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首次缴纳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

此外,对符合昆明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基金机构,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将按照租赁实际缴纳金额的5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补助金额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承诺5年内不对外出售的,将按照购置实际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存续期超过1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符合昆明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基金管理机构,将按其上一年度市、县两级地方经营贡献的新增部分,给予50%的奖补,连续奖补5年。

为更好地吸引优质基金企业落户昆明,《措施》提出,将设立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类重点产业子基金,聚焦昆明市重点产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年实际投资昆明区域非上市且为昆明市重点发展产业方向的企业,累计投资额每满1亿元(或等值外币),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给予其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措施》还提出,要加快推进昆明企业上市进程,支持昆明市上市企业后备库企业与基金管理机构对接,打通产业链创新成果转化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家族办公室类业务,鼓励引导家族财富投向昆明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集聚区开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银行、协会等相关功能和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为入驻基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