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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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局:
为加强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形成产业聚集,充分发挥服务支撑作用,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现就2022年“昆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昆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重点
(一)2022年重点认定以创新服务模式、聚集服务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升级动力等方面具有特色和示范性的企业服务平台;已有明确产业定位、重点产业集聚度高、公共服务能力较强的创业创新基地。
(二)2019年、2019年以前按原管理办法认定的市级示范基地、平台以及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昆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昆工信规〔2022〕1 号)和《昆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昆工信规〔2022〕2 号)所规定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向县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请报告内容和证明材料不齐全,统计数据不完整、逻辑关系不对的将不予以受理。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局严格对照《昆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昆工信规〔2022〕1 号)和《昆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昆工信规〔2022〕2 号)所列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基地积极申报市级示范称号,并严格进行初审。
(二)请各申报单位在1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工信局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局在11月18日前完成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并联同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份报昆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71号联社大厦四楼404)。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正林 63111853
2.昆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龚 瑜 15925238117
王娅婷 13888622711
附件:1.《昆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 办法(修订)》(昆工信规〔2022〕1 号)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221103/20221103171242_0058.pdf
2.《昆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昆工信规〔2022〕2 号)/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221103/20221103171254_03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