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筑牢防疫环保墙 抓实抓细助复产
- 时间: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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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委、市政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确保安宁市各类企业有序实现复工复产复业。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战“疫”防控环保职责,抓牢抓细抓实工作措施,助力复工复产企业稳步复产,确保防疫期间环境安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在持续开展医疗废物转移处置、暂存场所紫外照射消毒、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出水杀菌设施运行情况及县级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等专项检查的同时,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复产复工企业环境安全排查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部署同检查,精确掌握安宁工业园区内石化、钢铁、盐、磷化等各类工业企业复产时间及污染治理设施维护运行情况,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领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复工复产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督促指导各工业企业落实防疫保护及环保主体职责,严禁企业“带病”生产,员工“带病”上岗,要求企业无防疫保护用品不开工;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开工;未达到环保污染治理标准及要求不开工;无法落实防疫期间环境应急处置措施不开工,确保环境安全管理与防疫保护措施“双到位”,避免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
自2020年1月31日以来,共出动38人次对19家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现场环境监察,重点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厂区废水分类收集及处置情况、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贮存情况、厂区物料遮盖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并规范制作现场执法文书,详细记录复工复产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现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内容,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了防疫期间的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安宁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