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抗疫”期间 保障市民喝到干净安全饮用水

  • 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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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抗疫”期间 保障市民喝到干净安全饮用水

2月6日,掌上春城记者从昆明市环境生态局获悉,为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局全方位、多角度组织开展防控工作,为切实打赢疫情防控战役做好了充分准备。

成立“抗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更好、更有效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同志为组长,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向斌兼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例如,在1月29日昆明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同志带队检查了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并强调要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确保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安全合理的处置。

强抓生态环境保护 医疗废物全程监管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并印发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生环通〔2020〕10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昆生环通〔2020〕11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昆生环通〔2020〕12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昆生环通〔2020〕13号),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生态环境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重点加强对昆明市定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院、省级三甲医院及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检查。自1月24日起,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出动120余人次,对60余家企业、医院、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2月4日共处置医疗废物352.545吨。

近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通知》,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涉及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联同市城市管理局请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协调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运渣车辆通行问题的请示》协调禄劝县,解决通行问题,保证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后的残渣。

加强对医院废水、城镇生活污水监管

在加强对医院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监管的工作方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确保正常运行、强化消毒灭菌,对污水外排口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严禁污水直接排放或处理未达标排放。

保障市民喝到干净安全的饮用水

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及监测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切实加强主城供水的云龙、松花坝、宝象河、自卫村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和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检查,从生态环境方面全力保障市民喝到干净安全的饮用水。目前,昆明市主城区共监测6个供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昆明市主城区共监测9个水质净化厂,出水监测项目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的相关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做好气、水及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工作,遇到环境此生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保障医疗场所的安全和防护

在昆明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方面,在保障医疗机构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相关医疗机构再按相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做好对企业、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2019年评估报告工作。

严格执行“日”、“零”报告

在内部防范工作方面,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严格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春节和春节延长假期期间,分别安排副局长和乡(科)级两级领导带班、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安排了监察危废备勤人员、监测应急备勤人员做好备勤相关工作。1月28日起,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回到单位上班,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工作。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办公室每日专人负责人员防控统筹,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分局具体负责,全面摸底排查梳理人员情况和流动情况、不留死角,对干部职工子女上学返昆、务工返昆、接触疫情人员等特殊情况进行重点摸底排查,每日向市卫健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疫区来昆人员追踪信息统计表》,信息及每日动态信息进行上报。1月27日起,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填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疫情“日报告”“零报告”情况表》,每日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全面摸排、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况和有无接触疫区人员情况。经排查,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目前未发现有疑似病例人员。

OA系统网络办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在办公场所管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倡网络办公。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和办公室消毒,办公室尽量保持通风。严格控制会议,减少人员密切接触。提倡电话和网络移动办公,上班期间切实减少串门,尽量采取电话、OA系统、微信等方式进行网络办公。切实通过手机客户端OA系统进行网络办公,切实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目前,局机关、8个直属事业单位进入单位办公维持正常运转85人,占比30%。县处级干部全部返回昆明待命。因道路封闭、航班推迟等原因,目前,有8名干部职工尚未返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名聘用人员春节返回湖北黄冈,目前因封城未返昆,经了解,该人员正常。

加强物资管理、后勤保障

在加强物资管理、后勤保障方面,确保一线人员的防护安全。目前,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口罩、消毒液等相关物资已发送到位。认真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分发,为上班干部职工配备口罩。要求各县(市)区分局、直属单位加强食堂监督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厨房安全,严禁聚会、聚餐。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目前未发现有疑似病例人员,总体良好。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疫情相关信息45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发布疫情相关信息300余条,“昆明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发布疫情相关信息160条,营造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的良好舆论环境。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开展专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场所要全覆盖,适时组织检查组严格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规定、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市级各部门的横向联动关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