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1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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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日产3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
云南省祥云镇刘厂镇洪水塘 |
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 |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日产3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熟料:日产3000吨,年产90万吨,年产水泥144.82万吨。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MW,年设计发电量为3668万kwh。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9800万元,环保投资总计约4197.5万元,占工程固定总投资的5.26%。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简述: (1)项目厂址所处区域主盛行风向为西南风,表明项目厂址所处地区大气污染物将主要向东北方向输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6.4.1条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正常情况下,本项目SO2、NO2、TSP、PM10、PM2.5、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SO2、NO2、PM10、PM2.5、TSP、汞及其化合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3)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及拟建项目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SO2、NO2、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一类区保证率日均浓度预测值及年均浓度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叠加后厂界外氨的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预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限值要求。叠加后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氟化物日平均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叠加后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汞及其化合物的日均质量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T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年均质量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的参考浓度限值。 (4)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TSP及氨气预测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5)本项目不需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厂区卫生防护距离按400m设定,现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长期居民点分布,无需进行环保搬迁。本环评要求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区、疗养院、学校。项目环评报告书应提交当地规划主管部门作为区域城镇发展规划的依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简述: 本项目采用新型干法工艺,废水主要有清洁下水、化验室及机修等辅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辅助生产用水与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晴天回用于绿化降尘,不外排;项目水泥生产线冷却塔、过滤器和余热发电系统产生的清洁下水经600m3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料磨喷水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6000m3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及矿山绿化降尘,不外排。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项目取水不会对新兴苴水库灌溉区域的农用水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对声环境的影响简述: 项目运营后,在同时考虑厂区内所有噪声源且对各主要声源采取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水泥厂区各厂界预测点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项目厂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最近的关心点距离项目厂界1.5km,项目对周围关心点无影响。在采取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 固体废物影响简述: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均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案较为合理,处置率可达100%。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生态环境影响简述: 水泥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3.33hm2。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项目建成后占地范围内的用地将全部转变为工业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格局有一定影响。厂区占用植被类型为项目区域乃至云南省广泛分布的植被类型及植物种类,项目建设不会对地方生态格局造成大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及生产会对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开发范围较小,不会造成区域内任何一种物种的消失。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厂址周围农作物的影响不大。故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六)对土壤环境影响简述:项目属于土壤污染影响型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气污染物中的污染物沉降对建设场地及周边土壤的影响。根据评价年限内土壤叠加预测结果显示,评价范围内土壤保护目标以及占地范围内土壤中的汞叠加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筛选值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氟化物增加量不大,故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实行雨污、污废分流制。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设备冷却水和化验室、机修等辅助生产用水。生产冷却水设循环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辅助生产用水与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清洁下水收集后回用于生料磨喷水及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给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降尘。 废气:对有组织粉尘排放源,全部采用高效收尘装置进行控制,项目共设有61套高效收尘装置;采用窑头低氮燃烧+分级燃烧+高效SNCR复合脱硝工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选用优质煤,控制煤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设置4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对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减震措施;设计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四面厂界内空地处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阻隔噪声传播;在生产车间厂房四周和厂区空地搞好绿化措施。 固体废物:各除尘器收下的粉尘为生料粉尘或熟料粉尘返回生产线利用;烧成部分大修更换的耐火砖为废高铝质及粘土耐火砖,采用堆棚暂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采用问卷调查、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网上公示相结合的方式收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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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8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
云南省祥云镇刘厂镇洪水塘 |
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 |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8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日产熟料4800吨,年产144万吨,年产水泥228万吨;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9MW,年设计发电量为5760万kwh。配套棵子山石灰石矿山设计开采规模350万t/a。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0001.48万元。环保投资总计约4182.7万元,占工程固定总投资的5.98%。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简述: (1)项目厂址所处区域主盛行风向为西南风,表明项目厂址所处地区大气污染物将主要向东北方向输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6.4.1条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正常情况下,本项目SO2、NO2、TSP、PM10、PM2.5、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SO2、NO2、PM10、PM2.5、TSP、汞及其化合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3)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及拟建项目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SO2、NO2、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一类区保证率日均浓度预测值及年均浓度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叠加后厂界外氨的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预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限值要求。叠加后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氟化物日平均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叠加后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汞及其化合物的日均质量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T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年均质量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的参考浓度限值。 (4)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TSP及氨气预测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5)本项目不需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厂区卫生防护距离按400m设定,现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长期居民点分布,无需进行环保搬迁。本环评要求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区、疗养院、学校。项目环评报告书应提交当地规划主管部门作为区域城镇发展规划的依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简述: 本项目采用新型干法工艺,废水主要有清洁下水、化验室及机修等辅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矿山区域淋滤水等。辅助生产用水与生活污水采用3000t/d生产线项目设置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水泥生产线冷却塔、过滤器和余热发电系统产生的清洁下水经3000t/d生产线项目设置的600m3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料磨喷水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3000t/d生产线项目设置的6000m3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矿山采区淋滤水经2500m3的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采区绿化降尘;表土堆场淋滤水经200m3的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表土堆场抑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对声环境的影响简述: 在同时考虑厂区内所有噪声源且对各主要声源采取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水泥厂区及破碎站各厂界预测点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项目厂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最近的关心点距离项目厂界1.5km,项目对周围关心点无影响。在采取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 固体废物影响简述: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均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案较为合理,处置率可达100%。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生态环境影响简述: 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3.33hm2,矿山区域总占地面积54.64hm2。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项目建成后占地范围内的用地将全部转变为工业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格局有一定影响。厂区及矿山区域占用植被类型为项目区域乃至云南省广泛分布的植被类型及植物种类,项目建设不会对地方生态格局造成大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及生产会对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开发范围较小,不会造成区域内任何一种物种的消失。项目矿山开采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厂址周围农作物的影响不大。故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六)土壤环境影响简述 根据预测,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质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要求,占地范围内的土壤质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实行雨污、污废分流制。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设备冷却水和化验室、机修等辅助生产用水。生产冷却水设循环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辅助生产用水与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水泥生产线冷却塔、过滤器和余热发电系统产生的清洁下水收集后用于生料磨喷水及厂区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给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降尘。矿山区域淋滤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矿山区域绿化降尘。 废气:对有组织粉尘排放源,全部采用高效收尘装置进行控制,项目共设有64套高效收尘装置,其中与3000t/d生产线共用22套;采用窑头低氮燃烧+分级燃烧+高效SNCR复合脱硝工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选用优质煤,控制煤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设置4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对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减震措施,;对空压机设置消声坑及建空压机专用隔声房;设计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四面厂界内空地处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阻隔噪声传播;在生产车间厂房四周和厂区空地搞好绿化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固体废物:各除尘器收下的粉尘为生料粉尘或熟料粉尘返回生产线利用;烧成部分大修更换的耐火砖为废高铝质及粘土耐火砖,采用堆棚堆存,收集利用;矿山剥离表土于表土堆场临时堆放后期用于矿山生态恢复,其他剥离物作为粘土质原料搭配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采用问卷调查、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网上公示相结合的方式收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