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 时间: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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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经济开发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
所属行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
法定代表人:刘友波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67874832XM
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年产60t还原型谷胱甘肽
2、主要排污信息
废气:公司核准的废气排放口2个,DA001解析废气排放口,DA002生物质锅炉排放口;废水:公司核准废水排放口1个。根据2018年12月4日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楚市监字【2018】第066号监测报告)。
公司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公司废水排放监测结果统计表
项目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结果判定 |
BOD5(mg/L) |
11 |
350 |
达标 |
CODcr(mg/L) |
84 |
500 |
达标 |
氨氮(mg/L) |
0.616 |
45 |
达标 |
总磷(mg/L) |
0.03 |
8 |
达标 |
动植物油(mg/L) |
-- |
100 |
-- |
pH |
8.03 |
6-9 |
达标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
监测点位号 |
监测时间 |
Leq dB(A) |
||||
昼间 |
夜间 |
结果判定 |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
厂界东面 |
2018.12.04 |
53.0 |
65 |
47.0 |
55 |
达标 |
厂界南面 |
2018.12.04 |
64.0 |
65 |
53.0 |
55 |
达标 |
厂界西面 |
2018.12.04 |
55.0 |
65 |
48.0 |
55 |
达标 |
厂界北面 |
2018.12.04 |
53.0 |
65 |
49.0 |
55 |
达标 |
公司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公司2018年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 名称 |
污染物 |
监测情况 |
排污许可证指标 |
|||||||
标况流量(m3/h) |
排放浓度 (mg/m3) |
小时排放量(kg/h) |
日工作时间(h/d) |
年工作时间(d/a) |
年排放量 (t/a) |
允许排放浓度(mg/Nm3) |
允许小时排放量(kg/h) |
结果判定 |
|||
DA001 |
解析废气 |
SO2 |
-- |
-- |
-- |
10 |
300 |
-- |
550 |
2.6 |
达标 |
硫化氢 |
-- |
-- |
-- |
10 |
300 |
-- |
10 |
-- |
达标 |
||
DA002 |
生物质锅炉废气 |
颗粒物 |
11628 |
<20 |
<0.23 |
10 |
300 |
-- |
50 |
-- |
达标 |
SO2 |
11628 |
19 |
0.16 |
10 |
300 |
0.480 |
300 |
-- |
达标 |
||
NOx |
11628 |
288 |
2.43 |
10 |
300 |
7.290 |
300 |
-- |
达标 |
||
项目 |
排放总量(t/a) |
核准排放量(t/a) |
总量达标情况 |
产品产量(t) |
单位产品排放量(t/t) |
||||||
全厂合计 |
颗粒物 |
-- |
2.16 |
达标 |
0.433 |
-- |
|||||
SO2 |
0.480 |
13.44 |
达标 |
0.433 |
1.1085 |
||||||
NOx |
7.290 |
13.44 |
达标 |
0.433 |
16.8360 |
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经辨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有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17t,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7-49;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产生量为0.78t,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硫酸罐体损坏发生泄漏引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①在硫酸罐区设置围堰,及时对泄露的硫酸进行收集。
②生产现场配制有效的防毒面具、耳罩、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器具。厂区内设立风向标,使于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时生产人员辨认风向,撤离至上风向安全地区。立即组织可能受影响附近人群撤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③厂区内应按照规范的要求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按规范要求配备足够的正压式防毒面具。
(2)无水乙醇罐体损坏发生泄漏引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①在无水乙醇罐区设置围堰,及时对泄露的无水乙醇进行收集。
②生产现场配制有效的防毒面具、耳罩、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器具。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时生产人员撤离至上风向安全地区。立即组织可能受影响附近人群撤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③厂区内应按照规范的要求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按规范要求配备足够的正压式防毒面具。
(3)氨水罐体损坏发生泄漏引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①氨水储罐区设置有围堰和防渗措施,氨水泄露后可收集在防渗区域内,防治外排。
②生产现场配制有效的防毒面具、耳罩、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器具。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时生产人员撤离至上风向安全地区。立即组织可能受影响附近人群撤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③厂区内应按照规范的要求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按规范要求配备足够的正压式防毒面具。
(4)盐酸和硝酸泄露引发的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硫酸和硝酸采用桶装,储存在酸碱库房内,酸碱库房设置有围堰和防渗措施并配制有效的防毒面具、耳罩、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器具。
(5)无水乙醇遇明火、热源发生火灾、爆炸引发的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①储存于明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或货棚,要远离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②如发生泄漏,相关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与防毒面具,若有少量无水乙醇泄漏,泄露处应用砂土或者是其它具有阻燃性能的材料进行吸附或吸收,或者用大量水冲洗,利用水将泄露的无水乙醇进行稀释,然后将稀释后的污水排进废水系统;若有大量无水乙醇泄漏,应挖掘围堤或者是挖坑对泄露后的无水乙醇进行收纳,然后用泡沫覆盖,尽可能降低无水乙醇泄露后散发蒸汽造成的灾害。或者用防爆泵将其转移到槽车或者是专用的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5)火灾事故引起的次生、衍生场外环境污染事件
①厂区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布置总图,各生产和辅助装置按功能分别布置,并充分考虑消防和疏散通道等问题,消防通道参照消防有关要求建设、布置,厂区设立严禁烟火警示牌。
②厂区严格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之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类型(干粉灭火器等)与数量分散在区域内,厂区配备数个消防栓。
5、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阿朝海
联系电话:15887230942
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