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公告
- 时间:2020-01-16
- 来源:
- 浏览:620
昆明市核技术利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生态环境部对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进行了体制改革。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环保部2019年57号公告的有关部署和安排,对全省2020年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现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环通〔2020〕5号)转发你们,请各核技术利用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环通〔2020〕5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玉玲 6396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