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告
- 时间:2019-12-20
- 来源:
- 浏览:721
根据市审计局《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昆审财报〔2019〕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下达时,支出用途(经济科目)未按照年初批复预算细化”的整改情况
通过完善机制、严控调剂等方式进行整改。在2019年下达指标时,按照年初批复预算细化到了明细科目,按明细科目执行。从2020年起,对使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济科目的基本支出,按照报人大的年初预算科目推送预算指标到执行系统,在执行阶段严控调剂,严格预算约束。
二、关于“财政代编预算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细化预算、减少代编、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等方式进行整改。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取消了部分预算代编项目。从2020年起,仅保留总预备费、不可预见及新增支出、重大事项预留等预留性资金,继续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减少资金跨类调剂,严格执行资金调剂规定,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关于“部分省以上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未及时下达”的整改情况
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督促进行整改。督促单位及时分配下达资金,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的资金已下达,未明确分配的资金按照要求已结转至2019年度使用。下发加强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相关要求的通知,对执行中因上级新增项目、上级下达资金待分配等资金明确了分配和下达的时限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整改情况
通过严格项目录入程序、规范项目库管理、增强信息化手段等方式进行整改。在2019年预算执行中,出台《昆明市市本级项目库管理办法》,维护预算刚性约束,减少预算追加调整,要求新增项目均需先录入项目库再调剂资金。2020年正式启用新的预算编制和推送系统,凡是未录入项目库的项目均不办理追加或者调剂。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的整改情况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进行整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单位预算绩效的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年度预算得到有效执行。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绩效执行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 2017年、2018年开展预算编制事前绩效评估试点, 对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所有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审核。
六、关于“结转或结余超过2年的财政资金未盘活”的整改情况
高新区及经开区均已完成整改。阳宗海财政局结转或结余超过2年资金已形成支出40.3%,剩余资金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七、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财政分局、高新区财政分局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八、关于“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管理”的整改情况
阳宗海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九、关于“闲置土地保证金未盘活使用”的整改情况
高新区财政分局已督促高新区国土分局对该项保证金认真清理,及时督促跟踪清理和整改情况。
十、关于“财政专户利息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管理 ”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财政分局、阳宗海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十一、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整改情况
高新区财政分局已清理所涉金额的99.86%,剩余资金督促涉及单位退回资金。
经开区财政分局已对往来款长期挂账事项提出清理方案,开展摸排调查,积极进行整改。
阳宗海财政局已制定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分年度消化。
十二、关于“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的整改情况
阳宗海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监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三、关于“‘以拨作支’虚增财政支出”的整改情况
阳宗海财政局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
十四、关于“预算管理不规范导致少计支出”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财政分局已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毕。
十五、关于“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财政分局已整改所涉资金中的82%,其余资金于年内原渠道收回或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