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批准建设“云南省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等5家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 时间: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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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5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公示,决定批准建设云南省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5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重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实验室建设提供场地、人才政策经费保障认真指导实验室编制项目合同书,并组织专家对合同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请实验室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完善组织架构,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团队建设,突出重点和特色组织开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重点实验室完成建设目标及时向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

三、建设期内,实验室使用“云南省XX重点实验室(筹备)”的名称。通过省科技厅组织验收后正式命名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

 

附件:2020年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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