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玉溪出台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

  • 时间:2024-08-30
  • 来源: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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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开记者从《玉溪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执行。按照工作安排,玉溪市科学技术局计划于年内启动第一批自筹经费项目。

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由总则、申报管理、立项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附责等六个章节共30条。对照省厅关于科技计划的十大分类,本次发布的自筹经费项目,主要对应的是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决策项目,既支持对于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也支持对科技创新领域各项制度、机制、政策的研究。

《管理办法》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营造“减负松绑、放权赋能、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

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管理办法》坚持“分类管理、合理授权”,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备案制”单位实行“自主评审、自主立项、自主管理、自主验收”,赋予科研机构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逐步建立完善“柔性门槛、弹性授权,备案为主、评审兜底”的项目管理体系。

在创新要素配置方面,《管理办法》坚持“创新不问出身,项目跟着需求走”,充分尊重和保障各类别、各层次、各领域创新主体的项目需求和科研自主权,旗帜鲜明地支持研发主体多样化、经费来源多样化、科研选题多样化、技术路线多样化,有效预防和化解出现财政科技项目“行政干预过多,支持领域过少”的潜在风险。

在科研成果类型方面,《管理办法》坚持“制度研究”和“技术研发”并重,创新设立“软科学”项目,与“研发”项目互为支撑、一体发展、双轮驱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加注重政策研究、更加注重制度供给、更加注重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全市科技创新生态。

据介绍,2020年至今,玉溪市共成功推荐立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252个,项目总经费166860.69万元,争取省级财政支持41649.29万元,多项核心指标排名全省第二,是全省唯一拥有国家创新型城市及创新型县(市)的州市,并获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探索出了一条西部地区科技赋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玉溪路径”。

相比于财政科技项目,本次启动的自筹经费项目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解决,财政不再给予相关的配套补助。同时,自筹经费项目在坚持市级标准不减的前提下,采取“备案制”“包干制”等方式,把更大的管理权限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最大程度减负松绑、放权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