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促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政征求意见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可获30万元资金支持
- 时间:2024-07-16
-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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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平台经济赋能作用,促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数据局公布《关于充分发挥涉农平台经济作用赋能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于8月8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对升规纳统且网络零售额规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择优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网络零售额超500万元企业给予5万—30万资金支持
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持续较快增长方面,鼓励各地加强与电商平台对接,在高原特色农产品种植地建立基地,通过订单农业、基地直采等模式,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模式。鼓励各地、各涉农经营主体联合直播平台、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直播赛事活动,推进品牌自播、村播、厂播等特色直播,培育“线上引流+线下消费”新模式。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力争三年翻一番。
对升规纳统且网络零售额规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5万元;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10万元;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15万元;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20万元;达4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25万元;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30万元。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提升平台商户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支持各县(市、区)充分盘活现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电商直播、品牌培育、代运营等“一站式”服务。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
鼓励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方面,鼓励各地通过盘活闲置厂区、楼宇等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基地),提升现有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水平。择优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
本土电商平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区域平台企业特色化发展方面,鼓励区域平台企业围绕“云花”“云菜”“云果”等重点产业农产品及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的细分领域农产品,打造生产端组织化、营销端品牌化、物流端集约化的专业化平台。支持打造“供应链+电商”“生产基地+电商”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共享农业等新业态。开展平台典型案例评选,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优秀案例和扶持项目。择优评选市场化运营好、产业带动力强的本土电商平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加快培养实用电商人才,对取得互联网营销师、供应链管理师等技能等级证书的个人,按规定给予补贴。对在全国电商技能大赛、省级电商直播大赛等竞赛中获奖的云南选手,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提高农产品物流集约化水平,加快推进昆明、曲靖、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鼓励各县(市、区)创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企业申报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加强“云系”“滇牌”农业品牌建设,推进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强化“10大名品”和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的集合推广。鼓励各地在大型平台开设特色农产品专区,加大“绿色云品”宣传推广力度。(都市时报 记者庞继光)